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文件,为杜绝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行为,现将已审核通过的2021年2月公益性岗位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共计436人(岗位补贴标准1700元/人.月,社保补贴标准以地税计划数为准)1013001.54元予以公示:
嵩县市政管理局233人545760.56元;
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1人142882.74元;
嵩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141人322658.24元;
嵩县交警大队1人1700元。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嵩县人社局或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379-66310360(人社局)
0379-66322712(财政局)
附件:各单位享受补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