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2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19〕117号文件做好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10号)有关规定,为杜绝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根据文件要求,委托培训机构代为申领的,完成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的,给予700元/人补贴;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300元/人补贴。对列入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录清单管理的A、B类职业(工种)鉴定的,分别上浮20%、1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
现将培训结束人员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第3期 家政服务员36人数,需拨付50360元。
第4期 电子商务师专业 24人数,需拨付46080元。
第5期 电子商务师专业 15人数,需拨付28800元。
第6期 电子商务师专业 31人数,需拨付59520元。
第7期 电工专业 20人数,需拨付28060元。
共5期126人,212820元
公示时间:2022年7 月27 日— 7 月31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嵩县财政局反映。
举报电话:66312025 66322712
附件: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学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