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 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文件,为杜绝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
现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结束人员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标准:根据文件要求,委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代为申领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标准按相应技能等级确定为五级/初级200元/人、四级/中级240元/人:
第62期:电子商务师42人,需拨款10080元;
第63期:电子商务师27人,需拨款6480元;
第64期:电子商务师27人,需拨款6480元;
第65期:电工21人,需拨款4200元;
第66期:电子商务师35人,需拨款8400元;
第67期:电子商务师42人,需拨款10080元;
第70期:母婴护理员23人,需拨款4600元;
第71期:脊柱按摩师27人,需拨款5400元;
第75期:家庭照护员11人,需拨款2200元;
第76期:脊柱按摩师2人,需拨款400元;
第77期:养老护理员9人,需拨款1800元;
第78期:中式烹饪师4人,需拨款800元;
第80期:家庭照护员8人,需拨款1600元;
第81期:母婴护理员19人,需拨款3800元;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4日— 2022年10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嵩县财政局反映。
举报电话:66310360 6632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