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就业见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洛人社〔2019〕83号)精神,经检查评估,确定洛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为2023年就业见习单位,开发见习岗位2个。
附件:岗位一览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就业见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洛人社〔2019〕83号)精神,经检查评估,确定洛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为2023年就业见习单位,开发见习岗位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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