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文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为杜绝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现将培训结束人员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根据文件要求,委托培训机构代为申领的,完成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人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的,给予700元/人补贴;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200元/人补贴;对参加培训不低于40个学时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
第58期:家政服务员21人,需拨付25200元;
第59期:家政服务员15人,需拨付18000元;
第60期:中式烹调师30人,需拨付36000元;
第61期:家政服务员31人,需拨付37200元;
第62期:电子商务师22人,需拨付35200元;
第63期:电子商务师39人,需拨付62400元;
第64期:家政服务员29人,需拨付34800元;
第65期:家政服务员14人,需拨付16800元;
第66期:家政服务员19人,需拨付22800元;
第67期:电子商务师31人,需拨付48700元;
第68期:农艺工42人,需拨付50400元;
第69期:农艺工44人,需拨付52800元;
第70期:中式烹调师30人,需拨付36000元;
第71期:家政服务员25人,需拨付30000元;
第72期:养老护理员15人,需拨付18000元;
第73期:家政服务员27人,需拨付32400元;
第74期:农作物植保员33人,需拨付23100元;
第75期:焊工21人,需拨付25200元;
第76期:中式烹调师32人,需拨付38400元;
第77期:农艺工46人,需拨付55200元;
第78期:家政服务员36人,需拨付43200元;
第79期:中式烹调师30人,需拨付36000元;
第80期:家政服务员34人,需拨付40800元;
第81期:农艺工32人,需拨付38400元;
第82期:保健按摩39人,需拨付46800元;
第83期:农艺工38人,需拨付45600元;
第84期:家政服务员33人,需拨付39600元;
第85期:家政服务员35人,需拨付42000元;
第86期:电工38人,需拨付45600元;
第87期:中式烹调师35人,需拨付42000元;
第88期:家政服务员31人,需拨付37200元;
第89期:家政服务员35人,需拨付42000元;
第90期:家政服务员34人,需拨付40800元;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 2023年6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嵩县财政局反映。
举报电话:66310360 66322712
附件:就业技能培训第58-90期33班培训人员名单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