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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加入时间:2019/10/22 9:17:46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从2019年起,在洛阳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洛单位以及在洛阳域内注册的市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职称评审。

委托评审人员,提交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或者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同意后可参加我市中高级职称评审。我市不具有相应职称评审权的地区和单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代评函,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单位自行出具委托评审函,进行委托评审。

、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2019年起,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用人单位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人选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设立洛阳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

    今年,我市进一步向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政策倾斜,不具有初级职称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即: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申报当年930)经省人社部门批准,2019年起我市组建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单独接收全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建筑专业申报材料。评审采取面试答辩和材料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我市民营企业实际,单独设立评审条件,单独组织评审,破解民营企业在职称工作中的难题,最大限度激发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活力。申报时间和申报地点等有关问题另行在“洛阳职称网”(/zhicheng/通知。

四、设立自创区、自贸区洛阳片区高级职称评委会

经省人社部门批准,2019年起组建洛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社职称部门承办,开展辖区内工程系列机械、化工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辖区内企业申报工程系列机械、化工专业中高级职称可以直接通过高新区职称部门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和申报地点见附件1。辖区内企业申报其他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暂时按照原申报渠道(即市人社职称部门)办理。

五、设立洛阳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委会

经省人社部门批准,2019年起,我市组建洛阳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洛阳市卫生系列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具体申报时间和申报地点由市卫健委另行发文通知。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经市卫健委初审后,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终审。

六、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在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中,坚持向优秀人才和基层一线倾斜。对获得中央宣传部时代楷模等称号的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越级评聘高级教师。在农村连续从教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在农村学校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在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中,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正、副职)职务的,不得超过我市推荐总人数的20%

七、高级职称申报程序

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我省在今年72日正式上线运行了基于互联网的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平台。从2019年起,我市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评审职称,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

(一)高级职称申报程序。

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业绩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请在公布的申报审核时间内进行网上在线申报,并到各材料接收点报送纸质材料。具体操作流程是:

1. 市直事业单位联系市直主管部门创建单位帐号在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洛企业联系市人社局职称评价服务中心申请单位帐号;去年通过市住建委申报职称的单位,联系市住建委申请单位帐号;市卫生健康委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联系市卫生健康委申请单位帐号;县(市、区)用人单位,联系本地区业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建单位帐号上传单位基本信息材料并通过审核

2. 通过审核后,用人单位管理员登陆平台,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3. 申报人登陆http://218.28.8.34:8084/zcsb/,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网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

4. 申报人在公布的申报审核时间内,到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接收纸质材料地点,报送下列纸质材料:

 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标注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申报人数等。1份报相应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1份由呈报单位留存。评审材料每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或《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评定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可手写或打印,A3打印中间装订。《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聘任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

 聘任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中级职称申报还需通过往年使用的“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下载地址:/“河南职称网”——“软件下载”),录入个人申报信息,打印《河南省年度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20份。

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地市委托评审人员,实行线下申报,可不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

中高级职称申报注意事项

1. 洛阳市中级职称各评审委员会申报审核时间是:2019114日——20191115(中小学系列、民营企业评委会另行通知)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公布的申报审核时间,包括职称申报、各级审核和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审核时间(详情见附件1。请按时申报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2. 除自主评审单位外,依据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申报、年限破格申报、非逐级申报(含越级申报、无职称直接申报等)、委托评审以及业务考试免试等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应先到市人社职称部门进行初审,省人社职称部门资格终审后,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再进行网上申报。

3.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资格证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630,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30例如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46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4930日前聘任。中级和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4. 申报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取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完善职称评审事中事后备案制度

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在公布时间内接收并审核完申报材料后,于拟召开评审会议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过职称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评审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评审材料的资格审核、接收和专业分布情况,专家需求和专业组分组情况,拟召开评审会议时间、地点等会议筹备情况等。

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在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信息和评审会议纪要(包括开会时间、评委会专家组成情况、会议议程、表决结果统计、评委会对一些具体情况的讨论意见、发现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同步分别上网公示评审结果。

、进一步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和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职称政策、职称信息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工作,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主动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健全职称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精心组织推荐和评审工作,除自主评审单位外,确保1230日前完成评审任务。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为职称评审委员会实现无纸化评审提供经费,用于添置计算机、平板电脑、投影、摄像机等必要设备,保证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十、其他有关问题及说明

(一)根据省人社厅通知,会计系列从2019年起不再实行评聘分开政策。

)关于转换系列申报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职称。转岗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也予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职业资格答辩考核问题。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取得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工程师,应按照考核认定的程序,参加相关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面试答辩,注重考核其工作经历和相关业绩。申报人从河南职称网下载、填写《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工程师登记表》,扫描上传职称工作信息平台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按文件要求参加面试答辩。

)关于职业高中教师申报职称问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将职业高中教师职称并入新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为做好制度衔接工作,今年职业高中教师仍按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申报职称。从2020年起,职业高中教师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申报职称,原评聘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职业高中教师,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职称系列高一级职称。

)关于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设置调整问题。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工作需要,医药管理、知识产权专业调整到河南省工程系列市场监督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电力、化工专业调整到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新增建筑防护专业,暂由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代评。上述专业的评审条件暂时执行《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职〔200822号)。组建河南省工程系列机械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工程系列电气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经济系列人力资源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小学系列、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联系。

 

附件:

1.2019年度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安排表  附件1中高级时间安排.xls

2.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附件2-4.docx

3.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

4.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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