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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洛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0/10/16 16:57:57

 关于2020年度洛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系列机械、化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

通  知

 

为做好2020年度洛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系列机械、化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洛阳市辖区的用人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进行申报。

二、评审标准

2020年机械、化工高级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河南省机械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991号)、《河南省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职200822号)执行。

三、评审方式

实行现场答辩与评审材料相结合的评审方式,由评委会确定最终通过人员名单。

四、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积极推进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五、高级职称申报审核程序

2020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平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

(一)  网上申报流程

各县区人社职称部门负责创建本辖区内用人单位账号,用人单位创建申报人账号,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应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

(二)网上审核要求

1、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用人单位、各县区人社职称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主要审查责任。

2、各级审核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用人单位、各县区人社职称部门要统筹安排,确保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工作。

3、申报审核具体时间安排:个人申报时间为10月26日—11月1日,相关部门审核时间为10月26日—11月15日,评委会接收材料与审核时间为10月26日—11月22日。

个人申报时间(不含退回修改时间),是指个人提交职称评审材料时间,截止时间后申报人无法提交申报材料。

相关部门审核时间,是指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各级职改部门的审核时间,截止时间后,各级均无法提交审核结果。

评委会接收材料与审核时间,指评委会承办部门在系统和现场完成接收申报材料与审核工作的时间。

申报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如实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

(三)纸质材料报送流程

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业绩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最终经市职称科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由所在县区人社职称部门统一报送至洛阳自创区高评会,报送纸质材料如下:

1、用人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3份,标注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申报人数等。1份报相应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1份报所在县区人社职称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评审材料每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A3打印)。《评审表》需待各级审核结束后,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并随所有纸质材料及时报送洛阳自创区高评会。

3、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1)一式3份,1份报相应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1份报所在县区人社职称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

4、《2020年度职称评审材料清单》1份(附件2),申报人按照清单内容提供材料原件,各项证件、业绩原件由评委会现场审完返还。评审资料清单上标注留电子版的项目,由用人单位统一汇总打包发送至邮箱(lygxqzcc@)。

5、个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四)高级职称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防疫期间个人承诺书》(附件3),由申报人在参加现场答辩时上交洛阳自创区高评会工作人员。

2、除自主评审单位外,依据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申报、年限破格申报、非逐级申报(含越级申报、无职称直接申报等)、委托评审以及业务考试免试等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应先到市人社职称部门进行初审,经省人社职称部门资格终审后,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再进行网上申报。

3、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资格证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6月30日,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30日。例如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4、申报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取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六、评审费用

职称申报人按照河南省规定的高级评审费260元/人、论文鉴定费每篇60元/人的收费标准向洛阳高新区职改办缴纳相关评审费用,由所在县区人社职称部门负责收缴,随纸质材料报送至洛阳自创区高评会,并当场领取发票。

七、其他有关问题及说明

(一)关于转换系列申报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职称。转岗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也予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二)用人单位和各县区人社职称部门要严格把关,严禁报送虚假材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评审资格,并向省职改办通报。

(三)有关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将及时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洛阳职称网(/zhicheng/)同时发布,请申报人及用人单位及时查阅。

(四)评审结束后,各县区人社职称部门要认真落实评审未通过原因查询制度,并积极主动做好评审未通过人员的解释工作。

(五)批准通过人员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各县区人社职称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存入个人档案。

(六)各县区人社职称部门要及时退还申报评审材料,确保无遗失、无错发。评审未通过人员的材料(含《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凡涉及有组织审查、评价意见的,一概不予退还本人。

(七)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

八、报送地址及联系电话

受理材料地址: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B503室。

联系电话:0379-64329782(工作时间)

注:一次性报送超过 10 份以上材料的单位,报送前请提前 2 天与洛阳自创区高评会预约。

 

附件: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附件1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1).docx

2.2020年度职称评审材料清单

附件2  2020年度职称评审材料清单(1).docx

3.防疫期间个人承诺书

附件3  防疫期间个人承诺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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