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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和评委会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2/7/25 11:33:22

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

备案和评委会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洛阳市实际,现将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工作和评委会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晋升评审计划备案工作

(一)备案依据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进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5〕4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2019〕1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备案工作。

(二)备案原则

1、单位自主。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空缺岗位内,自主确定本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经主管单位核准,在备案后的评审计划内开展相关工作。

2、公开透明。事业单位应及时将备案后的评审计划在单位进行公开,落实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五公开制度,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监督。全市事业单位2022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计划,由市职称部门统一汇总后在洛阳职称网公示。

3、分级管理。市直事业单位的中、高级职称评审计划经主管单位核准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示;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中、高级职称评审计划经主管单位核准后,报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示,并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4、强化监督。事业单位主管单位要履行监管和业务指导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实行上网一次性备案公示,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备案程序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空缺岗位内,按照相应的递增幅度,自主确定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及未来2年拟评审计划,经主管单位核准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上网公示,作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职称的依据。

2、事业单位本年度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年度职称评审计划限制,在相应空缺岗位内,依据岗位任职条件及聘用有关政策予以聘任。

3、现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未达到最高控制标准的事业单位,要根据事业发展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原则上以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为基数,按照每年高级职称不超过4%(小学、幼儿园高级不超过2%)、中级职称不超过6%的幅度递增申报评审计划。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不申请评审计划。

4、对按最高递增幅度申报今年及未来两年评审计划后仍空岗较多的单位,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今年评审计划

(四)倾斜政策

根据国发明电〔2020〕10号、人社厅发〔2020〕23号、豫疫情防指〔2020〕14号等文件精神,未享受过相关职称评审优惠政策的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豫人社〔2020〕30号文件精神,长期工作在基层,符合基层职称倾斜政策的中小学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农业、林草、水利技术人员等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豫人社办〔2016〕138号、豫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高层次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等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五)备案方式和时间安排

今年我市采取先纸质报备,再网上录入的方式进行备案。

1、纸质报备

备案单位需提供:

2022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表》(见附件1);

《洛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

2022年度洛阳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将本部门、本地区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汇总后填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直事业单位由市直主管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

根据《关于洛阳市事业单位职称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洛职改办20221号)要求,市直各主管单位还需提供《2022年度__(主管单位)职称聘任情况汇总表》(此次提供2022年1月-6月期间聘任情况,见附件3),作为此次备案工作依据之一。

2、网上报备

各单位完成纸质备案以后,需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222.143.33.159:8081/zcgl/User/baseLogin.do)上报评审计划,上传《2022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表》和最新的《洛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

3、时间安排

市直事业单位(包括市属高校、党校和科研院所等)和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截止时间为7月8日。

(六)注意事项

1、规范填写单位名称。系统中单位名称、纸质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名称均要求一致。如单位更名,应在系统中及时修改单位名称后再上报评审计划。

2、各主管单位审核时要严格把关,应根据《关于洛阳市事业单位职称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洛职改办20221号),对照2021年备案的评审计划,督促各单位及时完成聘任,应聘尽聘。

   (七)有关要求

1、强化主体责任。事业单位作为用人主体,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并经公示后报备,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不得违反逐年逐步到位原则突击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无空缺岗位申报评审计划。

2、落实审核责任。事业单位主管单位要按照政策要求,切实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不得额外增加限制性条件。同时,要加强管理和审核,督促用人单位正确行使自主权,推动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3、加强指导监督。人社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对按政策规定报备的职称评审计划,坚持备案一次完成、一次上网公示制度,及时上网公示。对未按政策规定报备的职称评审计划不予备案,对逾期未按规定报备的视为单位当年不申报职称评审计划。

       二、2022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职在岗,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系统掌握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丰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权威性和知名度,担任本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应担任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无违规违纪行为。

3、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考核推荐、主管单位审核的程序进行。

2、专家库人选信息应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填写上报。除必填栏外,从事专业、毕业院校的专业、取得职称时间、手机号、行政职务栏也应填写准确、详细。根据有关要求,专家库人选信息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邮箱等传输。

3、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15日。县推荐人选由各县职改办汇总后统一报送。

(三)有关要求

加强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建设是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提高职称评审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坚持德才兼备、宁缺毋滥原则,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企业专家,对推荐人选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按要求做好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推荐工作。

 

附件:

1、2022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表》

附件1:2022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表.doc

22022年度洛阳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汇总表》

附件2:2022年度洛阳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汇总表.docx

3、《2022年度__(主管单位)职称聘任情况汇总表》

附件3:主管单位聘任情况汇总表.xls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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