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规定,现将2023年度中小学副高级职称评审免于讲课答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2023年度中小学副高级职称评审免答辩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