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市2023年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备案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核备案内容 1.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畅通我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办〔2016〕138号)、《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申报的(填报附件1); 2.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规定的(中小学教师通过“绿色通道”不占结构比例申报高级教师的填报附件1,其它情况填报附件2); 3.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高级职称的,B/C类人才、企业家直通车及其他年限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填报附件3)。 二、审核备案时间 10月27日前,各县区职称部门收集汇总申报人备案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提交至市人社局人才评价开发科(电话69933107),逾期不再办理。 三、其它事项 卫生系列“绿色通道”、业务免试等备案审核,按照省卫健委有关要求执行。 纸质审核备案完成后,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或《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或《河南省破格申报评审职称备案表》,完成网上申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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