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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艺人及农民技术人员
加入时间:2011/5/12 8:14:00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艺人及农民技术人员
职称工作的通知
洛人社职称〔2011〕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大力弘扬千年帝都的传统文化,为福民强市和“三化”示范市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进一步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人才、农村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民间文化艺术的蓬勃发展,有效调动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省厅相关文件精神,参考外地市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民间艺人、农村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真正把那些群众信服的“土专家”、“田秀才”和民间文化艺术人才选拔出来,并将其纳入到全市人才评价体系,切实发挥好职称工作为基层人才服务的作用。2011年度我市拟受理农民技术人员、民间艺人等申报职称60人以上,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深入挖掘潜力,原则上今年各县(市)申报农民技术人员或民间艺人职称不少于6人,各区不少于3人。
二、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把民间艺人、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这项工作做实做细,要深入排查和发掘具有洛阳特色、传统文化的民间艺术和民间艺人,要为“土专家”、“田秀才”的健康发展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今年,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评先的重要内容。
(二)民间艺人、农民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不惟身份、不惟学历,不受岗位、年龄、外语等条件限制,以实际能力水平、业绩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同时,在申报、组织评审、证书发放等环节全部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办理程序及申报材料。
1.初级:由参评人员分别对应填写《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情况简表》或《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情况简表》3份、通过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录入上报的直接认定审核表3份及电子文本,由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按照直接认定的方法进行审批办理,并及时报市职改办备案。
2.中级:由参评人员分别对应填写《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表》或《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3份、通过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职改办版录入上报的评审简表5份及电子文本、资格审查表1份,经市职改办资格审查后,由相应评委会评定。
3.高级:依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办法〉的通知》(豫人职〔2007〕16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职〔2007〕15号)两个文件执行,经县(市、区)、市两级职改部门审核后上报省职称处。
三、时间安排
办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认定的时间为每年的1-9月,办理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时间以当年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对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以上两类专业技术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积极在洛阳职称网及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要尽可能的扶持、帮助其事业发展。
                             
               
                         联 系 人:董炎彬     联系电话:63119455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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