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现将2022年度洛阳市符合倾斜政策农村教师(高级)补报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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