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全省职称互认互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65号)精神,河南省职称管理平台(职称管理系统)可以查询到的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高中初级职称,在河南省内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无需重新评审或者确认,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持原证书申报。 我省职称信息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职称评审—职称证书查询”中进行查询。查询不到的,补录流程如下: (一)经我市申报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在职称管理系统内查询不到信息的。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张jpg格式电子照片,像素小于413*626; 2、职称证、身份证(正反面)、职称评审表原件,需扫描到pdf文件中,文件小于2M(系统最多只可上传两个小于2M的文件)。 申报人需将上述材料发至我部门工作邮箱 zck505@126. com,邮件中留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我们查收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 (二)外地入洛人员已办理职称资格确认,在职称管理系统查询不到信息的。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张jpg格式电子照片,像素小于413*626; 2、职称证、身份证(正反面)、职称资格确认审核表原表,需扫描到pdf文件中,文件小于2M(系统最多只可上传两个小于2M的文件)。
申报人需将上述材料发至我部门工作邮箱 zck505@126. com ,邮件中留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我们查收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 (三)来洛前,在我省其他地市或省直单位取得职称的人员,在职称管理系统内查询不到信息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联系原发证部门完成信息补录等评审数据归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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