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 1.申请人填写《洛阳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1份,单位及上级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发证机关审核、发放证书,加盖钢印、印章。
二、申报资料: 1.《洛阳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见附件: 洛阳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doc ); 2.《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 3.提供本人正面一寸免冠照片1张(红底、蓝底等均可)。
三、办理时限: 初级职称证5个工作日内发证。中、高级职称证到省人社厅办理证书后电话通知本人。
四、有关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一般在本人档案中保存; 2.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申请补发职称证书不再要求登报声明; 3.本通知仅适用于我部门发放的评审类职称证书。考试类职称证书(如经济师、会计师等)补发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市直主管单位(即证书发放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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