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征集职称评审专家完善职称评审 专家库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征集职称评审专家完善职称评审专家库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公开征集职称评审专家、完善职称评审专家库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家遴选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熟悉所评专业业务,掌握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强的评审能力; (四)具有所评级别职称3年以上,或具有更高级别相关专业职称,其中: ①申请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需具有正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 ②申请副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需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 ③申请中级职称评审专家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表现特别优秀的中级职称任职5年及以上。 对于急需紧缺专业评审专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条件。建议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才优先选择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专家。 (五)身体健康,具备时间和精力条件完成评审等工作,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六)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我省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专家遴选推荐的主要方式和基本程序 专家遴选推荐主要采取组织推荐和邀请入库的方式。 (一)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基本程序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确认的方式。 ①申请人应书面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通过“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提交申请材料,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和主要代表性业绩; ②所在单位通过“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143.33.159:8081/zcgl/User/baseLogin.do)对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同意后提交主管部门; ③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同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遴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各县区推荐专家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汇总后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洛单位、非公经济组织新申请专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审核确认。县(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洛单位、非公经济组织新申请专家,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二)邀请入库 邀请入库基本程序采取发出邀请、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各地、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主动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等高层次人才,以及职称评审工作急需紧缺的专家入库。专家填写相关信息后由所在单位推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三、遴选推荐的有关要求 各县区、各单位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专家遴选推荐审核,同时报送《遴选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表格,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评价开发科。 附件: 遴选推荐汇总表.xls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