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公示
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3月24日受理了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申请的张石杰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张石杰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举报电话: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9-68236319
2022年05月10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张石杰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032619720812671X
事故简述:2022年1月11日上午8时40分左右,张石杰在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生产区仓库搬运重物时,自距地面约1米余高的高粱车尾滑倒跌落地面,右侧头面部先着地,头面部可见出血性损伤,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持续抢救心肺复苏40分钟,扔无生命迹象恢复、失去抢救意义,与家属沟通后宣布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