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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2/6/24 9:57:29


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

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

 

纪检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工作部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根据汝阳县纪委监委印发的《2022年集中整治“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汝纪发〔2022〕3号)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全市人社系统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洛人社〔2022〕22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就聚焦保障高质量就业领域和社保基金管理领域两方面,认真排查和自查,边查边改,深入开展。

社保基金领域

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汝阳县纪委印《2022年集中整治“一老一少一青壮”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汝纪发〔2022〕3号)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安排,制定了专题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并设立举报箱、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并对专项整治项目、举报箱、举报邮箱及举报电话在我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制定自查问题整改台账及方案,并在汝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多次召开推进会,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活动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成立以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安军同志为组长,局主管副职赵帼侠和社保中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基金管理监督股和社保中心相关业务股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成立以局主管副职赵帼侠为组长,社保中心杨宏敏主任和局基金监督股米站伟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出台方案,明确职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印发《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汝阳县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汝人社〔2022〕22号文件),强化各科室工作职责,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是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动员部署会议后,我局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人社系统社会保险基金提升年暨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参会人员为局班子成员、纪委和派驻纪检组人员、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社保中心全体人员及乡镇劳保所负责人共计58人。会上传达了市、县纪委关于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宣读《中共汝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我局印发的《汝阳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二是开展全员自查自纠对照“四类十二项内容”,结合本股室业务,深入查找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填写自查自纠个人承诺书,建立自查整改台账。截止目前,共收到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个人承诺书318人,其中县级49人,乡镇44人,村级225人。自查存在业务问题20条。三是核查疑点数据根据民政、司法、卫健反馈的十八大以来的死亡和服刑人员信息,组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参保登记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失业保险股、工伤保险股进行数据比对。截止目前,共收到民政部门死亡信息3474 条,司法部门服刑人员信息1485条,社区矫正人员信息1964条,卫健部门医疗机构死亡信息26691 条;比对信息18246条,发现服刑期间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并参与调资的涉及11人6887元,从5月份开始从违规人员每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中实行逐月抵扣;服刑期间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并参与调资,涉及22人,已核实22人,应追回金额608006.11元,已追回17人共计296925元,其他人员正在追缴中;服刑期间缴纳养老保险金,涉及2人,孟志学缴纳了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的养老保险金5270.4元、职业年金2635.2元;董庆伟,缴纳了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的养老保险金5270.4元、职业年金2635.2元。因2022年5月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与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对接,根据省社会保险中心《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暂停部分业务事项办理的通知》,暂时不能办理人员中断变更原因修改、人员中断时间变更,待系统能办理后,及时通知参保单位提供资料办理。是开展谈心谈话。按照"五个必谈的内容和要求,人社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干部职工谈,中层干部与一般干部谈,分管领导与存在问题苗头的干部职工谈,共开展谈心谈话318人次,其中县级49人,乡镇社保工作人员44人,村级协管员225人。       

(三)积极核查,认真整改

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根据上级审计反馈和自查比对的疑点数据,加大核查追缴力度,共追回违规基金593754.01元,其中机关、企业职工亡故后,未及时办理手续,多领取养老金待遇10人94411.66元;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重复领取6人21293.25元,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或供养亲属重复领取待遇3人420922.52元,企业职工服刑期间,领取待遇1人57126.58元,保证了社保基金。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共汝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集中整治“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及我局制定的整治方案要求,在加强上级反馈疑点数据核查、追缴的同时,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领导,继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防控风险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学习,对照工作,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构建“不敢、不能、不想”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不按制度办事、搞变通、暗箱操作等现象的发生,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高质量就业领域

一、保障高质量就业领域专项整治阶段性进展

(一)针对个别培训机构制度不健全、师资不足、固定场地及教学设施不达标问题。一是对全县7家民办机构进行一次大核查,对于制度不健全的督促及时完善相关制度,截止目前各家机构相关制度都已经完善到位。二是认真核查民办培训机构能够培训的专业,严格要求每一个专业都要有两名以上具备中高级职称或职业等级证书的教师,对于达不到条件的专业停止该专业的培训资质,目前我县7家民办机构都在按要求整改,暂时不批准他们的培训申请。三是对场地及设施不达标的培训机构暂停培训,待其条件达标后恢复培训。

(二)针对有些培训机构存在为训而训,不考虑培训质量问题。一是出台了汝阳县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将培训机构取证率和就业率作为主要考核依据,目前我县开班的西式面点和茶艺师都是订单式培训,就业有保障。二是按照上级要求,严控康养照护、中式烹调、保育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大众类专业的批班,将培训补贴向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聚焦,优化取证结构。

三)针对个别公益性岗位人员对职责认识不足,办理营业执照问题一是结合乡村振兴后评估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下发专门通知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公益性岗位问题核查。二是对靳村乡办理营业执照的公岗人员已让其注销了营业执照,并由乡镇对其提出批评。

二、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我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认真受理各界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在整改问题的基础上建章立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治理欠薪领域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

一是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加强工程款支付监管。严格落实施工过程结算,实施工程款和人工费用的拨付“两条线”走,确保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

二是继续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对在建工程项目逐一摸排,建立台账,摸清底数,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上线率保持在93%以上。严厉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二是牢牢握住实名制用工这个抓手,通过深入用工单位检查走访、现场调查等方式,保证实名制用工制度落实不打折扣,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让农民工工资得到有效保障。今年以来累计通过银行代发工资2015.75万元。

四是严格政府投资及国有企业建设项目监督监管。督促政府投资项目及国有企业加强欠薪源头治理机制建设,推动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率先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等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维权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实施群策群力、联管联控。充分发挥行业和各项目主管单位在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协调各方力量,重点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长效机制的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得到按时发放。

(二)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一是强化市场在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中的主体责任。加大建设单位在落实拨付人工费用、工资支付监管、先行垫付工资等责任,严格落实总包单位开设工资专用账户、足额缴纳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用工、引发代发工资等制度,资金拨付向人工费用倾斜,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发生欠薪问题时通过落实先行清偿责任、动用工资保证金、启用农民工工资周转金等方法确保欠薪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二是案件线索责任到人,坚持“一事一议、一案一策、精准治欠”,明确办结期限,对于两周以上仍未化解的棘手线索,采取召开监察大队、治欠办全体工作人员案件交流研判会,研究化解、重点攻关等方案方法,紧盯案件化解突破口,保障限期化解。欠薪线索综合化解率达到100%。

    (三)强化根治欠薪工作责任追究

一是规范开展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工作。以贯彻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为抓手,规范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推送工作,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营造守法诚信的劳动用工环境。

二是落实首问负责、推行即诉即办。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个人,治欠办通过约谈、通报、处分等方式,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以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为契机,摸清各项目工程款拨付、用工情况、工资发放等底数,重点摸清欠薪人数、原因等,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等在保障工资支付中的责任,从根本上解决欠薪问题的发生。

二是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通知要求,做好工资保证金存储、管理、使用、监管等工作,充分发挥工资保证金在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的兜底作用。

三是探索维护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权益保障。集中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相关责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防范化解劳动纠纷,优化劳动保障服务,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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