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豫办[2016]27号)文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71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豫财社8号)等相关文件,为杜绝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现将培训结束人员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两类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培训期间每人每天30元,共8期,207人36660元。
第55期:家政服务员30人5400元;
第56期:护林员41人7050元。
第57期:家政服务员30人5310元;
第58期:养老护理员31人5460元。
第59期:养老护理员22人3930元。
第60期:保健按摩2人330元。
第50期:保洁员28人5040元。
第52期:家政服务员23人4140元。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2 日—2022年8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嵩县财政局反映。
举报电话:66310360 66322712
附件: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