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豫办[2016]27号)文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71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豫财社8号)等相关文件,为杜绝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现将培训结束人员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两类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共12期,110 人30540 元。
第39期:美容师1人180元;
第43期:中式烹调师1人210元;
第51期:电子商务师5人900元;
第62期:电子商务师3人1080元;
第63期:维修电工15人4500元;
第68期:养老护理26人4680元;
第73期:养老护理27人8910元;
第79期:中式面点师11人3630元;
第83期:保健按摩师12人3600元;
第84期:家政服务员4人1200元;
第86期:维修电工2人660元;
第92期:养老护理3人990元;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嵩县财政局反映。
举报电话:66310360 66322712
附件:就业技能培训“两类人员”生活补贴人员名单
2022年就业培训“两类人员”生活补贴110人公示(1).xls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