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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人社局通知


发布时间:2023/7/14 18:31:25

汝阳县人社局通知: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规范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及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45号)第二条规定: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10年以上,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女性参保人员,从事灵活就业2年以上(含24个月)的,经本人申请,可以选择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为保障其养老保险待遇正常享受,望原破产企业职工知悉后相互转告。咨询电话:68236319 68233510。

 

 

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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