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采集费补贴资金公示公告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文件要求,为杜绝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现将洛宁县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采集费补贴18个乡镇、117553元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在公示期内若对资金支出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异议可向县人社局举报。
举报电话:0379-6623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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