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豫办[2016]27号)文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71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豫财社8号)等相关文件,为杜绝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现将培训结束人员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两类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共6期,36人11820元。
第169期:美容师5人1650元;
第177期:美容师4人1320元;
第187期:美容师7人2310元;
第188期:美容师2人600元;
第194期:养老护理员9人2970元;
第199期:中式烹调师9人2970元;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8 日—2023年10月24 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嵩县财政局反映。
举报电话:66310360 6632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