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不予认定工伤人员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于2024年01月10日将对1起不予认定工伤申请案件作出认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县人社局工伤和养老保险管理股联系。
联系电话:0379-68236319
联系地址:汝阳县城关镇杜康大道中段55号人社局304室工伤和养老保险管理股
附件:2024年01月不予以认定工伤人员名单(1人).doc
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