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豫人社工伤[2012]15号)第四条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2月4日对以下1起工伤认定申请的案件进行了讨论,认为其不符合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条件,拟认定为非工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县人社局社会保险股联系。 联系电话:0379-66325616 联系地址:嵩县劳动服务平台综合楼(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对面) | |||||||
附件:认定为非工伤人员名单(1人) | |||||||
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24年2月4日 | |||||||
认定为非工伤人员名单(1人) | |||||||
序号 | 受伤害职工 | 性别 | 用人单位 | 申请人 | 事故简述 | 申请时间 | 受理时间 |
1 | 陈战峰 | 男 | 嵩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嵩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2023年11月10日8点30分,陈战峰乘坐县政府安排的大巴车辆前往郑州开会,16点左右从郑州返回,在返回途中感到身体不适,联系其司机前往田湖镇嵩北牛肉汤附近接他,然后回家接他爱人陪同去医院检查,到居住的伊东左岸小区门口时,因陈战峰需要去卫生间,他爱人和司机陪同他回家去卫生间,到家后在卫生间里晕倒,他爱人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被120救护车送往嵩县中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检查后情况严重,中医院随即安排救护车辆将陈战峰转至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治疗,经过紧急抢救,陈战峰主治医师表示病人出血量过大,建议放弃治疗,其家属明确表示继续接受抢救治疗。最终于2023年11月29日因抢救无效死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原因:脑出血。 | 2023-12-07 | 2024-02-04 |
拟认定为非工伤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4/2/4 16: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