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洛宁县龙腾培训学校年度评估结果的公示
为落实就业培训实行定点机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就业培训工作,按照《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2017年12月1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8〕46号)等有关规定,经洛阳市专家组对办学场地、师资力量、培训能力等进行年度评估,确定洛宁县龙腾培训学校年度评估合格。现予以公布。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
联系电话:0379-66233820
联系地址:县政府一楼130室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专业 |
1 | 洛宁县龙腾培训学校 | 洛宁县马店镇关庙村 | 中式烹调师、家政服务员、美发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