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洛宁县明珠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成立劳务派遣机构的通知
各乡(镇)人社所、各有关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劳务派遣服务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洛宁县明珠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劳务派遣服务)符合开办条件,予以成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06月08日至2023年06月14日,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县人社局举报。
举报电话:0379-66233820
联系地址:县政府一楼130室
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