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李军峰、韩洪武、李见华脱贫家庭劳动力
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豫办〔2016〕27号)文件,关于“鼓励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的规定:对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奖励。结合我区脱贫家庭劳动力创业情况,李军峰、韩洪武、李见华符合补贴标准,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7月13日
监督电话:67721216
姓名 | 住址 | 联系电话 | 补贴金额(元) |
李军峰 | 府店镇来定村 | 151*****158 | 5000 |
韩洪武 | 府店镇来定村 | 158*****555 | 5000 |
李见华 | 府店镇佛光村 | 135*****413 | 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