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豫人社工伤[2012]15号)第四条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2月4日对以下3起工伤认定申请的案件进行了讨论,认为其符合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条件,拟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县人社局社会保险股联系。 联系电话:0379-66325616 联系地址:嵩县劳动服务平台综合楼(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对面) | |||||||
附件:认定为工伤人员名单(3人) | |||||||
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24年2月4日 | |||||||
认定为工伤人员名单(3人) | |||||||
序号 | 受伤害职工 | 性别 | 用人单位 | 申请人 | 事故简述 | 申请时间 | 受理时间 |
1 | 李三娃 | 男 | 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正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李三娃是河南正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的三轮车工。2022年3月23日17点30分左右,李三娃在东湾矿小南沟矿段驾驶三轮车从401中段至451中段井口行驶中,由于道路湿滑,导致车辆后退下滑,李三娃跳车时摔在地上,当时感觉胸部隐隐作痛,次日痛感加重,自行到嵩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被诊断为:1.肋骨多处骨折2.肺挫伤3.肺部感染4.胸腔积液5.胸骨骨折6.下肢损伤。 | 2022-03-31 | 2024-02-04 |
2 | 张奇娃 | 男 | 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 | 张奇娃 | 2022年12月7日12点左右,张奇娃在361中断拆旧道轨时,由于手滑道轨脱落,砸伤右膝盖。自己在家用消炎药治疗休息,2023年1月6日到单位下井时感到疼痛难忍,送往嵩县西关骨科医院检查,次日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膝关节前十字韧带损伤。 | 2023-05-19 | 2024-02-04 |
3 | 刘中强 | 男 | 嵩县白河镇人民政府 | 嵩县白河镇人民政府 | 刘中强系嵩县白河镇政府借调至嵩县农业农村局职工,担任产业办主任;2023年10月30日13点左右刘中强到市局开会,产业办其他几名同志前往城关镇叶岭村、朱村进行产业验收;18点50分左右城关镇农业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城关镇领导安排打电话给刘中强并开车接其看望因验收工作受伤的同志,并商量解决城关镇验收工作中的问题,19点左右,刘中强前往嵩县白云大道西段消防队附近乘车,行至消防队门前的马路中间时,被一辆越野车撞伤,经嵩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原因:重型颅脑伤。 | 2023-11-27 | 2024-02-01 |
拟认定为工伤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4/2/4 16: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