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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四季度青年人才生活补贴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2/20 11:44:15

根据《河洛英才计划(2020-2025年)》《2021年度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方案》《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启动,采取常态化受理申报、按季度审核拨付资金的方式进行。四季度(10月-12月),经过单位初审,人社部门复审,市公安、医保、税务、市场监管和社会保险中心等部门联审,现将四季度(10月-12月)审核通过人员、以前季度发放人员四季度复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期限

2024年2月20日至2月24日,公示期限为5个自然日。

二、审核依据

1. 《河洛英才计划(2020-2025年)》

2. 《2021年度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方案》

3. 《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三、反馈意见方式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和书面形式反映问题。书面材料需同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和局机关纪委。

咨询电话:69933238(市本级);64823060(涧西区);63265155(西工区);62322808(老城区);63994866(河区);65156606(洛龙区);63945982(伊滨区)。

举报投诉电话:69933238、69933289。

四、反映情况基本要求

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内容具体。书面反映需署反映人真实姓名。受理部门将严格为反映人保密。

五、公示结果的运用

根据公示结果,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按照文件规定,博士生活补贴、高级职称生活补贴、硕士一次性生活补贴由市人社局负责拨付至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对公结算账户;硕士生活补贴、本科生活补贴和中级职称生活补贴由各区人社局负责拨付至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对公结算账户,以上补贴均为税前标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给申报人本人。

温馨提示:

1. 2023年三季度及以前年份申报人员(前5批)四季度发放时间段为10月-12月。

2. 2023年四季度新受理生活补贴申报人员(第6批)发放月份从申请当月开始计算、至12月底为止。

3. 后续按季度进行复核发放,离职人员按照实际工作月份计算、离职当月不再发放原则进行。


附件:1. 2023年三季度及以前批次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四季度复核通过人员公示(前5批).xls

                     2. 2023年四季度洛阳市新受理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拟通过人员公示(第6批).xls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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