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7月至12月“4555”就业困难人员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政〔2018〕8 号)文件精神,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对我县“4555”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标准暂定为: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70元、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30元。目前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综合应用平台受理审核后,2021年7月至12月“4555”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共计240人(名单附后,其中包含4人为往年补发),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特申请在就业补助资金中拨付2021年7月至12月“4555”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壹拾万陆仟贰佰柒拾元整(106270元)。
现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予公示期内与汝阳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379-68236322
联系地址:汝阳县城关镇杜康大道中段人社局三楼
汝阳县解困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