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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村信息采集补助资金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4/3/14 11:17:43

洛宁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村信息采集补助资金公示公告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强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人社〔2021〕8号)文件要求,对按时填报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监测情况的定点行政村、定点样本村等监测村,按照每村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信息采集人员信息采集补助。以上补助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我县定点监测村是陈吴乡陈吴村,监测村采集人员为张天祥,2022年-2023年应拨付补助金额2400元(贰仟肆佰元整)。为杜绝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4日,在公示期内若对资金支出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异议可向县人社局举报。

举报电话:0379-66233820

联系地址:县政府一楼13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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