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予以认定工伤人员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于2024年05月15日对4起工伤申请案件作出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4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汝阳县人社局工伤和养老保险管理股联系。
联系电话:0379-68236798
联系地址:汝阳县城关镇杜康大道中段55号人社局304室工伤和养老保险管理股
附件:2024年05月工伤公示(薛晓丽、王振召、曹雪莲、吴朵).doc
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