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予认定公示
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5月15日受理了汝阳县公安局申请的靳兴乐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靳兴乐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不予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联系。
举报电话:0379--68236798
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7月02日
工伤不予认定公示
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5月15日受理了汝阳县公安局申请的靳兴乐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靳兴乐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不予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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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