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24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资金公示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要求,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的参训人员,按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洛阳明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洛阳一拖有限公司高级技工学校、洛阳承美职业培训学校等8个评价机构于2024年2月至6月在洛宁县评价合格初级工(五级)3038人,高级工(三级)302人,评价补贴资金共计692160元。现将评价取证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予公示期内与县人社局联系。
联系电话:0379-66233820
联系地址:县政府一楼130室
附件:洛宁县2024年评价补贴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