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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洛阳市承美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公示


发布时间:2024/9/12 17:20:08

2024年洛阳市承美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公示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要求,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的参训人员,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200/人、中级工240元/人高级工280元/人、技师350元/人、高级技师380元/人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2024年5月至8月,我机构通过考试评价学员17班,评价合格共有446人,其中:初级工446人,现申请拨付评价补贴89200元。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嵩县财政局反映。

举报电话:0379-66312025

附件:2024年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人员花名册.xls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