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现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专业对口、人岗匹配、人适其岗的原则;
4.坚持注重经验能力,严格业绩考核,落实“能进能出”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2.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有任职岗位所必备的相关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创新意识;具有胜任岗位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及任职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9月28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1名。
四、岗位职责及要求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融资、核算及财务管理等整体财务工作。
2.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审核工作,保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编制准确、及时报送。
3.负责债权、债务的核对和清理,按时清理账目。
4.负责公司税务管理工作,做好税费的筹划、税金的计算、申报和缴纳工作。
5.负责单据审核、会计档案统筹管理工作。
6.完成公司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类、审计类、财务管理类、税务类相关专业。
2.35岁及以下,3年及以上财务或相关业务部门工作经验。
3.谙熟国内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财务、税务法规政策,具备财务、税筹、融资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及能力。
4.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工作细致,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5.985、211院校毕业优先;具有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优先;具有税筹、融资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具有大型国有企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及以下。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信息均通过指定平台洛阳人才人仕网发布。
(二)线上报名
报名网址:
本次招聘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附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有效期内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附件进行网上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个人报名信息和附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须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考试用品(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等)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比例不足1:5的,均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缺考、作弊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未通过笔试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现场资格确认及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须本人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学历证明)、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电子注册备案表、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近年主要工作业绩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后参加面试,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份。
未按要求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进行资格确认或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确认通过人员直接参加现场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高于80分(含)的,均进入考察环节;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考察成绩满分100分,主要是对候选人工作意向、工作思路、职业规划、薪酬待遇期望等多方面进行沟通。考察成绩低于80分者(不含80分)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评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30%。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聘用计划1:1确认拟录用人员。
(八)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拟录用人员的学历和相关资质的真实性;履历调查(任职经历及职位的真实性);人事档案调查;业务能力与业绩;职业操守(有无犯罪记录、有无金融违规);调查对象(上级、同事、下级)对拟录用人员的主观评价;离职原因等。
背景调查不通过,用人单位可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通知拟录用人员前往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录用
经相应决策程序后发放录用通知书。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应聘人员沟通后,对录用人员岗位分配进行合理调配。拒不报到或不服从调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应聘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应聘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络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确认及面试、考察、背景调查、体检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与聘用资格;
(四)对于本次招聘中发现的特别优秀的人选,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征求本人意见,可进行调剂使用;
(五)招聘期间相关问题咨询及政策解释,请拨打咨询电话;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咨询电话:0379-69981168/17630340829;0379-65980082
监督电话:0379-69980053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