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定点监测村信息采集补助资金公示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强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人社﹝2021﹞8号)文件要求,为杜绝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现将陈吴乡陈吴村申请的2024年1-12月信息采集补贴壹仟贰佰元整(¥1200元)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2日,在公示期内若对补贴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异议可向县人社局举报。
举报电话:0379-66233820
联系地址:县政府一楼13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