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阿喜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的
送达公告
张阿喜:
经查,您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现我中心对您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决定。因无法联系到您,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中心依法公告送达《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内容如下:
张阿喜:
经核查,您多享受(☑本人,社会保障号码:41120219911216****/□他人,参保人姓名: ,社会保障号码: )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7955元,大写壹万柒仟玖佰伍拾伍元整。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 (经办机构名称)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 嵩县社会保险中心
银行账号: 1705 0231 2920 0011 628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嵩县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张辉电话: 0379—66558816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嵩县行政路11号社会保险中心
本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嵩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