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民办培训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职业年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4〕1号)等有关规定,经举办者按照一般程序申请,我局按照行政审批程序进行资料审核、现场查验和评估,洛宁县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符合办学条件,决定准予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政许可,现予公示。
学校名称:洛宁县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地 址:洛宁县凤翼镇吴村
办学内容: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农艺工、保健按摩师、电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叉车司机)。(以上职业(工种)初、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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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