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村已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及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豫人社办【2023】7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印发的《河南省乡村公益岗位开发安置工作指引》(豫人社函【2024】23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印发的《河南省乡村公益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4】4号)等文件精神,在十八盘乡等8个乡(镇)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13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132个,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十八盘等8个乡(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表》。
二、对象条件
16-65周岁有就业能力及就业愿望, 能胜任相应工作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和农村低收入人口。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由相关乡(镇)政府组织。
1、报名时间:本人申请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3、报名采取现场提交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届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汝阳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4)乡村振兴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标识证明,体现有三次以上就业帮扶记录。
(二)审核公示
由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办公室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将审核情况告知申报岗位所在村(社区),由村(社区)通知报名人员。村(社区)根据报名申请审核情况,结合乡村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本辖区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人员。乡(镇)要对拟安置人员名单、民主评议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应使用信息公开渠道对民主评议情况和拟安置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三)录用聘任
乡(镇)在对拟安置人员公示结束后,要及时汇总审核评议、公示材料,报汝阳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业务股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在人社局公众号、服务大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出具《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报到通知单》。用人单位为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协议,为聘用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进行岗前培训。
四、岗位职责
(一)劳务信息员配合所在行政村(社区)“两委”做好劳动力就业信息排查、采集、登记;就业培训台账建立、收集培训就业意向、组织劳动力培训及外出就业等工作。配合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做好就业信息的发布,宣传、引导工作。
(二)易地搬迁保洁员配合所在行政村(社区)“两委”承担易地搬迁安置点的环境卫生、日常保洁等工作。
(三)河道巡查员配合所在行政村(社区)“两委”做好本村辖区的河道畅通巡查、水质状况、污染面源、涉河工程状况、沿河公示牌、乱倒垃圾、非法采砂、电毒炸鱼、乱堆乱放等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所在地行政村(社区)“两委”及乡(镇)政府。
(四)养老服务员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政策及信息咨询、日间照料、巡防关爱等服务,确保养老站点可持续运行,同时负责养老站点环境卫生、安全等日常管理事项。
(五)学校餐厅服务员为农村中小学学校餐厅后勤服务、卫生清理保洁等相关工作;
五、岗位补贴
学校餐厅服务员每月岗位补贴1200元,劳务信息员、河道巡查员、易地搬迁保洁员、学校餐厅服务员、养老服务员每月岗位补贴1000元,用人单位应当制定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依据考勤情况和工作表现等核定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本着“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积极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及覆盖率,同时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把关、细审核,确保政策执行无偏差。
(二)未按招聘公告要求报名、资格审查、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予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
附件:1.十八盘等8个乡(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表.docx
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