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为杜绝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现将培训结束人员
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根据文件要求,委托培训机构代为申领的,完成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人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的,给予700元/人补贴;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200元/人补贴; 对参加培训不低于40个学时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列入年度补贴目录A类、B类职业(工种)的,培训补贴标准分别上浮20%、10%。
1期 美容师 34 人,需拨付40800 元。
2期 美容师 39 人,需拨付46800 元。
3期 美容师 21 人,需拨付25200 元。
4期 美容师 24 人,需拨付38400 元。
5期 美容师26 人,需拨付31200 元。
6期 美容师26人,需拨付41600 元。
7期 美容师 26 人,需拨付41600 元。
8期 美容师 23 人,需拨付36800 元。
9期 美容师 36 人,需拨付57600 元。
10期 西式面点师 18 人,需拨付23760 元。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 2023年11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嵩县财政局反映。
举报电话:66310360 66322712
附件:职业技能培训第1、2、3、4、5、6、7、8、9、10期 10个班培训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