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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7/21 16:51:55

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4〕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柏树镇等12个乡(镇)公开招聘中小学学校餐厅后勤服务员乡村公益性岗位17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中小学学校餐厅后勤服务员共计174名。

二、对象及条件

由柏树镇等相关乡(镇)负责从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及低收入人口中有就业愿望、身体健康且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中选聘,具体条件如下:

(一)年龄18周岁-62周岁;

(二)学历初中以上,有高中或大专以上学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本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查、拟用公示、录用聘任等程序。

(一)本人申请报名

本次中小学学校餐厅后勤服务员招聘报名工作由相关乡(镇)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办公室负责。

1、报名时间:本人申请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30日前进行完毕(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各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3、报名采取现场提交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届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汝阳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4)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低收入人口证明2份,三次以上就业帮扶记录证明。

(二)乡(镇)政府审核

由各乡(镇)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办公室对所有申报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采取走访、面试等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其中各方面表现比较优秀的优先考虑,最终确定人员,并统一汇总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汇总上报县人社局。

(三)县人社局复审、公示

县人社局对各乡(镇)政府上报的人员进行复审,并对复审通过的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录用聘任

县人社局通知拟安置人员,出具《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报到通知单》。用人单位为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协议,进行岗前培训。

四、工作职责

学校餐厅后勤服务员工作职责为做好学校食堂的后勤服务等相关工作。

五、待遇

本次所聘的学校餐厅后勤服务员岗位补贴为1200元/月;各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为聘用的乡村公益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应聘的就业困难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确保招聘后本人亲自上岗,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招聘后本人不亲自上岗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予安置公益性岗位。

(三)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招聘工作,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审核就业困难人员资料和确定人员。

(四)在安置期内,受聘人员不得参加企业职工保险、灵活就业、工伤保险等,不得另找他人顶替岗位,须服从岗位管理;


附:1.附件:相关乡(镇)31所中小学学校餐厅服务员统计表.docx

    2.附件:乡村公益岗位就业申请表.docx


 

 

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