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汝阳县第二批就业见习人员招募
公 告
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提升我县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能力,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洛人社〔2023〕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全县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本次计划招募就业见习人员125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汝阳县2025年第二批就业见习单位和开发岗位计划数》(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中职中专毕业生):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未做过就业登记,名下无工商注册信息,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
2、 16 - 24岁失业青年:年龄不超过24周岁,且已做失业登记,未缴纳社会保险和名下无工商注册信息。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见习岗位工作要求,无重大疾病史。
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5、 具备招募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等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1)。
6、已享受过见习补贴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募范围。
三、见习期限及待遇
1、见习期限:为3 个月- 12个月,具体时长由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满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2、 见习补贴: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可获得由见习单位发放的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其他福利:见习单位将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培训,帮助其提升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报名方式
采取符合条件人员主动报名与见习单位自主招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填写《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2)和《个人承诺书》(附件3)。见习单位要强化见习事前事中管理,对见习人员身份是否符合上岗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见习前和见习期间见习人员身份符合就业见习管理相关规定。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要及时签定《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4),全面履行各自应履行的责任的义务。县级人社部门重点核查见习人员毕业时间、就业失业状态等情况。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见习资格。
2、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如违反规定,按照《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洛人社〔2023〕60号)文件精神,见习单位有权提前解除见习协议,并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3、本次招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379-68236322]。
附件:
1、汝阳县2025年第二批就业见习单位和开发岗位计划数.xlsx
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5日